农业机械维修合同
1、农业机械维修合同范本1 托修方:___承修方:___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和《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》的规定,经双方协商一致,签订本合同。
2、承修方未尽妥善保管义务或擅自使用托修机械的,应照价赔偿油料等直接损失;造成托修机械损坏的,应无偿修理并赔偿损失。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维修质量发生争议,按照《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》第十八条执行。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:□双方协商;□向农业机械管理等部门申请调解;□向___法院提起诉讼。
3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农业机械产品用户的合法权益,提高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,明确农业机械产品生产者、销售者、修理者的修理、更换、退货(以下简称为三包)责任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规定。
4、一)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提供维修服务;(二)对实施大修的农业机械,开具大修保修凭证,向委托方提供全部维修技术资料;(三)严格执行收费标准,明码标价,如实出具维修项目和零配件清单;(四)从事大修和维修费用在一千元以上的维修业务,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农业机械维修合同。
5、记者从市农机服务中心了解到,农民朋友在购买、使用农机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、作业质量、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等问题时,可以直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。根据相关规定,涉及农业机械维修质量、作业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问题的,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处理。
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是学什么
农业装备应用技术主要研究农业机械装备零部件与整机的构造、设计、加工、装配、检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,进行农业机械设备的设计、制造、组装、调试、维修、故障检测与售后等。常见的农业机械装备有:拖拉机、耕地犁具、播种机、插秧机、收割机等。
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,属于农业类,修业年限为3年。该专业主要是为了培养面向现代制造业生产一线,从事机电一体化设备操作、运行、维修、产品组装、调试、质检与售后服务等工作,且具有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。
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专业主要学农业装备机械制图、农业装备机械基础、农业装备电工与电子技术、现代农业技术、智能农机技术基础、农业装备使用与养护、农用动力机械使用与维护、土壤耕作机械使用与维护、种植和施肥机械使用与维护、植物保护机械使用与维护等课程,以下是相关介绍,供大家参考。
农业机械化技术:包括农业机械的设计、制造、使用和维护等技术,如农业机械的动力、传动、悬挂、控制、散热等方面的技术。农业电气化技术:包括电气控制技术、传感技术、自动化技术等,主要用于农业机械的电气控制、检测、监测等方面。
农业装备应用技术是农业机械装备维修、使用等方面的专业。如果你读的是大学,这个专业女生可以学,以后的就业方向,可以进入政府农业部门从事农机管理、技术指导、培训等工作。如果你读的是中专或者职业教育学院,毕业以后很大的可能是从事维修农机、使用农机。
常用农业机械维修内容简介
1、对于农业生产中的主力——联合收获机,该书同样不遗余力地介绍了其维护保养方法,确保其在收获季节能够高效运转。脱粒机械是粮食处理的重要环节,书中针对这一环节的故障排除和日常维护提供了实用的解决方案,帮助农民朋友们节省时间和成本。
2、植物保护机械与节水灌溉机械的部分,强调了农业健康管理和水资源的有效利用,确保了农作物的生长环境和产量。而对于谷物收获和脱粒机械,书中深入剖析了它们在丰收季节的操作与维护。
3、该书详尽涵盖了农业机械的维修知识,主要包括拖拉机的维修技术,低速载货汽车的维修指南,联合收获机的保养与维护,以及脱粒机械的故障诊断和修复方法。此外,书中还涉及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的维修实践,内容丰富,深入浅出,配以丰富的图片,使得技术内容更易于理解。
4、本书内容包括各种耕作机械,如铧式犁、旋耕机、圆盘式土壤耕整地机械、水田耙及其他整地机械、中耕除草机械、秸秆粉碎还田机械、耕整机等。在使用这些机械进行耕作时,应遵循相应的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要求,确保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。
济南市农业机械维修和经营管理办法
1、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机械维修与经营的管理,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,根据《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》和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维修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均应遵守本办法。
2、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07〕12号)和省政府要求,经对我市2007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、现行有效的180件市政府规章进行清理,市政府决定,废止《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停车场管理整顿道路停车秩序的通告》等81件政府规章,保留《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规定》等99件政府规章。
3、第一条 农村机械维修点,是指以维修农牧渔业机械为主业的国营、集体(合作)、个体多种形式的农村机械维修经营单位。第二条 申请从事农村机械维修的服务点,须经当地农业机械管理部门签署意见,县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考核发给技术合格证书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。
4、《农业机械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已经2009年9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,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农业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。
5、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,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,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,制定本条例。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机械的生产、销售、维修、使用操作以及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,应当遵守本条例。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,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、设备。
6、第一条为了鼓励、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,促进农业机械化,建设现代农业,制定本法。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业机械化,是指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,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,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、生态效益的过程。